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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修江湖 正文 第九十六章:我道世人不如犬

作者:墨颜公子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16-05-07 13:48:32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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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有寺,名曰取舍。

    取舍寺乃是当年皇帝七拜泰山封禅之时,遭遇大雨,情急避雨时寻得的一处破旧寺庙。虽是破庙,可蔽得天子头上一方雨水,也是大喜之事。当时,皇帝看到破庙门口贴着的一对佛偈联子。

    “取取取无穷,舍舍舍不断。”

    龙颜大慰,皇帝亲自给这无名破庙题名:取舍寺。取舍一名,方传遍天下,引得不少高僧佛陀过来修行。

    而近日的取舍寺,却颇不平静,为何?因为来了一个无名道士,年纪尚轻,可语气惊人,尊道贬佛,大有杀尽这一寺佛坛妙法的趋势。

    年轻道士一袭素色道袍,前绘八卦之图,后有阴阳两仪之象,背负一柄阴阳鱼吞口的长剑,木簪挽发,气态出尘。

    第一日,年轻道士跃过取舍寺大门,一路行来,数位扫地佛僧阻拦,都不能近其身旁五丈。落座,年轻道士就在慈悲殿前,第九十九阶石梯上落座,不言不语。

    那一日,取舍寺年轻一辈中颇具佛缘的僧人出来,与之说法较量,说一句,上一阶石梯,还未登上第十梯,就愧然退下。

    第二日,取舍寺老僧出来,同样是佛道之争,高谈妙法,在第三十梯退走。

    第三日,东来的佛陀边谈佛门妙法,边施以威压,在第六十二梯,口吐鲜血,被人抬走。

    第四日了,已经四日了,年轻道士枯坐九十九阶石梯四日了,不进饮食,不渴清水,只是在朝夕之时,才会餐霞饮露,犹如仙人一般。

    “噶。”

    取舍寺的大门被推开,一个高壮的年轻和尚缓步而来,一身新洁僧袍,手提一根精钢禅杖,身发朦胧佛光,阵阵真佛颂吟之声莫然响起。

    “你来了?”高坐九十九阶石梯上的年轻道士,双眸开阖,轻声问道。

    高壮和尚盘膝坐在石梯之下,不上一步梯子,合十做礼,说道:“我没来。”

    “佛门妄言。”

    “你在故我在。你感觉不到我,我永远不会出现在你身前,你若感觉得到我,我随时都在你身边。”

    “道含万物,周流不虚。有道在,就有我在。我在故你在,有我在,就是你来了。”

    “道可道,非常道。你只是修习道,在道之下,贫僧虽是修行佛,却要超越佛。你在道之下,我在佛之上,你永远预料不到我。”

    年轻道士猛然睁眼,双眸爆发出十丈精光,气机涌动,一股无量清气荡出,恍若仙气弥散,忽而,一朵朵青莲在虚空中生长出来,大道气韵弥漫。“口中修佛,却想超越佛,你是佛门叛逆。”

    高壮和尚微笑,大手一抚,无尽佛光涌出,诸天神佛响应颂吟,一朵朵金莲在虚空中扎根生长,摇曳生资。“道,是你心中的道,佛,是我心中的佛。佛祖宏愿,不是世人都模仿他,而是他指出一条路,希望有后人能顺着这条路,走出比他更远的距离。”

    “你在,可我没来。”高壮和尚微笑颔首。

    “我在,可你依旧上不了九十九梯。”年轻道士轻语。

    “天地之间,有通天接地的天梯吗?你我之间,有这九十九阶石梯吗?”高壮和尚轻抚一手,佛光涌动,化作一片光华璀璨的海洋,波涛滚滚,顿时将九十九阶石梯淹没。

    “没有这九十九阶石梯,哪来这取舍寺,哪来这浩浩乾坤。没有天地乾坤,哪来你的无上佛法?”年轻道士挥手,清光漫出,涌进佛光海洋之内,一片混沌,将其分开,九十九阶石梯重新显化出来。

    “佛,自在心间。佛,自在宇宙内外。”

    “没有天地,哪来的你,又岂会有人去摘取佛?”

    “你我本一芥子微尘,我不是我,你不是你,佛不是佛,道不是道。佛,就在那里,我,就在那里。”

    “哼!”年轻道士愤然起身,大手一挥,劲气涌动,登时将面前的九十九阶石梯击成漫天灰尘。

    “对牛弹琴。”年轻道士飞身而起,化作一抹清光,冲霄离去。

    高壮和尚仰首看着道士离去的身影,也不恼,手掌翻动,佛光涌出,那漫天漂游的灰尘竟星星点点归来,重新汇聚成了九十九阶石梯。

    “讲完了,该去找李啸天喝酒吃肉了。”高壮和尚摸了摸锃亮的光头,大步而去。

    *****

    陋巷深深,有黄狗在吠,有稚童在泥里打滚,闹作一团,街角蹲坐着闲汉,东家长西家短,时不时瞟上路过小娘子,嘴里插科打诨。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里,就是最底层的江湖。或许,这些人永远不会知道纵马江湖,谈笑杀敌的快意,但是,他们肯定知道有仇报仇。

    亦如,此时正坐在破墙根耷拉着脑袋的他。

    乱发如草,衣衫褴褛,上半身被一根粗长的铁索紧紧束缚住,他只能用嘴叼起脏破的酒碗,大口大口饮下。

    “汪汪。”一条瘸腿的野狗跑了过来,浑身烂泥,秃了尾巴。

    他笑了,从未笑过的他,笑了。

    将半糠米粥的饭食放到了地上,野狗欢呼呼舔食了起来。

    大家都是野狗,何必互相嫌弃。

    “凌兄,找你还真难找啊。”陋巷狭窄,一条高大的人影登时将整个巷口都挤满了。

    凌绝心抬了抬头,瞟了一眼,又低下了头,就如此时正在低头吃食的野狗一般。

    那人将背后的大剑取下来,垫在屁股下坐着,揭下酒坛的泥封,仰头大灌了一口。

    “凌兄,喝一口不?”

    凌绝心依旧低着头,乱发遮住了面孔。

    那人慨然一笑,不以为恼,将另一只手上拿着的油纸包裹打开,焦香四溢,那条野狗正好吃完了残粥,愣愣抬起头,看着那人手中美味的烤鸡。

    “来,拿去吃。”那人将油腻肥美额鸡屁股撕给了野狗,那野狗将鸡屁股叼在嘴中,瘸着腿,慢悠悠去了。

    “咦,到嘴的鸡屁股都不吃?”他纳闷。

    “它刚生了狗崽子,是要把鸡屁股带回去给它的崽子吃。”凌绝心微微抬起了头,看着那瘸腿远去的野狗,有些恍然。

    自己也是野狗,可又何曾能吃到鸡屁股?

    “凌兄,来吧,吃肉喝酒,痛快一下。”那人眯着眼,笑意醇厚,将美食和美酒递到凌绝心面前。

    凌绝心默然。

    “来来来,我喂给你吃。”那人大喇喇撕下鸡腿,香油溢动,递到了凌绝心嘴边。

    凌绝心没有动口,只是那烤鸡的香味已经蹿进了鼻中,入心入脾。

    “这个味道,我曾有过。”凌绝心低声叹了一句。

    那时,他还小,父亲是个闲汉,从不顾家里,母亲是个色衰无人问津的老**,但每晚还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去揽客。

    那一年冬天,他在漏风漏雨的家中,又冷又饿,父亲在外面被人打死了。母亲又揽不到生意,家里一穷二白。

    眼看他快饿死了。那一晚,母亲却出去了,依旧花枝招展,依旧浓妆艳抹。

    第二天早上,母亲拿了一只烤鸡回来,喂给他吃,才将他救活了过来。

    后来,他听周围的人说,是他母亲和一个光棍屠夫睡了一晚,百般折腾,才拿到几颗铜钱,买了一只烧鸡。

    好多年了,好多年了。

    凌绝心抬头望向天空,愁云惨淡,似有大雨降下,他习惯了杀人,习惯了当野狗,可一直没习惯去回忆,去记住过往的每一天。

    那人笑着,凌绝心将他递来的鸡腿咬住,大口大口咀嚼了起来。

    “是这个味道,是这个味道......”他哭了,涕泗横流,在肮脏的面庞是哪个滑过。

    父亲被人活生生打死街头的时候,他没哭。母亲被人放恶犬咬死的时候,他也没哭。哪怕是,他看着自己母亲的尸体一天天腐烂,一天天变臭,他依旧不会哭。

    当今世道,人不如犬。

    野狗会哭吗?

    不会。

    可是,他是野狗吗?至少,那人没有这么认为。

    “凌兄,怎么不解开你的锁链?”那人闷下一口老酒,心情忧郁,他明白凌绝心心中的苦痛。

    一个是野狗,一个是没了宗门的丧家犬,总能惺惺相惜,总能互相慰藉。

    “不能解,解开我就要杀人。”凌绝心低沉说道。

    “为何?”那人将手中的酒坛递给凌绝心,凌绝心叼住坛弦,闷头大灌了一口。

    酒色漫上凌绝心的眸子,有些癫狂之色,“他们打死了我父亲,放狗咬死了我母亲,我手一松开,就会想到他们,就想杀人。”说道最后,他龇牙咧嘴,两眼放出幽幽绿光,犹如生死相向一般盯着那人。

    那人心中哀叹,宽大的手中掌拍了拍凌绝心的肩膀,只觉瘦骨嶙峋,“我自幼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我不仅没了母亲,更是,连自己浩大的宗门都没了。八千门下弟子死战,到如今,我还不能给他们收拾骸骨。八千英灵无处可归,狗尚且知道遇事狂吠两嗓子,我这丧家犬啊,贪生怕死,连敌人在前,也无可奈何。”

    “我道世人不如犬,路道不平尚且吠。”

    “喝吧,喝吧。”那人拿过酒坛,大口大口灌下,湿了衣襟,湿了眼眸,湿了那颗不甘的心。

    陋巷深深,一条野狗,一条丧家犬,闷着头,喝着酒。

    在这不平的江湖,又有多少像他们这般人不如狗的江湖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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