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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诺 第二卷 环滁皆高山 第二百八十三章 父姓

作者:尘尽落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1-03-15 00:03:43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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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从北国平城传来三皇子拓跋祁册封太子,与咸福公主容谦儿大婚的消息。

    同时送来的还有一封密函。

    信报上说,拓跋祁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从一个不受北帝喜爱的皇子,一步步稳扎稳扎,直至顺利登上储君之位,离不开金雁尘的出谋划策和他手下江湖势力的帮扶。

    而从去年开始,南朝边境各国便多有动作,引发朝堂不安,这才有了南北两国和亲旧事的重提。这也是金雁尘的手笔。

    其时穆典可正和常素衣在药园里看花。

    她把密信折好,重新封装,递还给安缇如,“就和公子爷说,我看过了。”

    安缇如应下。

    穆典可便转头与常素衣说笑了,“你刚才说,这种黄颜色的绿绒蒿是最常见的,还有哪些颜色?”

    “红色,紫色,白色,最稀罕的是蓝色,花瓣像蝉翼一样轻薄。”

    常素衣娓娓道来,脸庞仿佛有光,“绿绒蒿生长在高寒地区,当地藏民称它‘离天最近的花朵’,又叫‘高山牡丹’。黎大哥去看过,说花朵开在山巅的俨俨冰雪中,各色都有;有的植株低矮,覆爬在地面上,也有向天生长出一丈高的,明艳硕大,在高原强烈的阳光照耀下,就像丝绸一样,极美!”

    “植株高矮竟有如此大差异么?”穆典可奇道,“那它有多少种类?”

    “所知不全。”常素衣答道,“我知道的,有十八种。”

    安缇如走时,穆典可还围着那株新开花的黄色绿绒蒿,好奇地问这问那。譬如这花是如何从高原移栽到中土的,有何讲究?药效是什么,可否广而种之……不像是为掩饰情绪说的敷衍话。

    常千佛的确忙,但也不是忙到走一趟药园的时间都没有。

    何况他还可以在回梧院的时候,把信带给穆典可。

    只不过事涉金雁尘,他很清楚:要穆典可完全做到心如止水,不起波澜是不可能的。

    他并不想逼着她强压下自己的真实情绪,而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照顾他的感受。

    ——两人之间,一直很谨慎提到金雁尘。

    安缇如与他说了穆典可的反应,情理之外意料之中,他淡淡回了声“知道了”,此事便揭过去。

    金雁尘再如何,与穆典可没有关系了。

    而常家堡知道得再多,也左右不了天下局势的走向。

    仅仅让自己保持一份明白与清醒罢了。

    从药园出来,已黄昏时分,山衔夕阳,袅袅几家炊烟。

    穆典可始慢慢回过味来。

    也不是多么震惊。

    从金雁尘赴建康,发动那场至今让刘姓皇室心有余悸的宫宴刺杀;从他联手拓跋祁,制造出那场死人无数的滁州暴动;从他选择引爆欹云岩下的炸药,决堤长江,水淹四县……她知道,他早晚要走上这条不归路。

    难过吗?当然也难过的。

    那个曾经立志要做一个忠臣侠士、孝子贤孙的少年,最终走上了一条与父祖辈们完全相反的道路。

    她不认同他的选择,却也没法怪他。

    至于将来两个人会走到哪一步,是否会刀剑相向,冰炭不容……都交给天意吧。

    去往合生堂的路上,意外遇到了宁苇霜。

    五月榴花红欲燃。一身晴山色布衣裙的女子站在树下,叫满目花红衬得愈发素淡。

    将近九月的孕肚已十分突显了,只是身形依然纤细,娉娉袅袅一段态。

    穆典可又想起来如娘,那个到死都瞪着一双眼不敢相信对方会杀自己的可怜女子——他是从何时起变得这么狠心的呢?

    枕边人,骨肉亲,落刀之时没有半分犹豫。

    他还没有杀死穆沧平,已经变成了仇人的样子!

    靳小金脚踩夕阳,拎着一条用草绳穿起来大青鱼走过来,先是和宁苇霜说“等久了吧?”错目之时,看见了并排而来的姑嫂二人。

    她没见过穆典可,却认得常素衣,当下笑着招呼“大小姐”。因是初见,向穆典可行了大礼,“敏爷手下,铁护卫靳小金见过少夫人。”

    宁苇霜跟着靳小金行礼,心中有些不安。

    她知道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个麻烦,住进常家堡快五个月,只在自己的屋子里做做针线活,裁剪衣裳,很少出靳小金那间院子。

    也是前几日,林大夫委婉同她说,腹中胎儿长得好,临近产期,要多上下山走动走动,产子才会顺。

    恰今日靳小金休沐,要陪她一起走,中间又说要去跟打渔的老季要条鱼,熬煮了给她补身子,这才走得远了一些。

    ——她实是不愿让穆典可觉得自己不知轻重,净日地给她增添麻烦。

    “季叔今日又出湖打渔了吗?”常素衣笑着问,又说,“这位姐姐好面生,从前不曾见过。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比小居彦要大好多呢。”

    靳小金笑道,“林大夫断了,是个男孩儿。”

    又说,“恭喜少夫人了。”

    居彦,一听就是男孩名,怕是老太爷给取的。公子爷有了小公子,这对全常家堡的人来说,可都是件大喜事。

    穆典可淡淡笑。

    靳小金虽平日在家与父母说话直来直去惯了,毕竟跟毓敏做事久了,礼数还是周到的,就着常素衣的话继续答,“这是我爹一位已故好友家的女儿,边秋,去年腊月二十八进的堡,和我一同住在琅玕居,敏爷许的。”

    又拉宁苇霜一起作礼,“多谢公子爷少夫人,还有大小姐慈心宽厚。”

    毓敏司常家堡护卫之职,完全有权决定堡里进一人或去一人,这件事根本用不着报去常千佛那里。

    常素衣就更是不管事的了。

    可见这靳小金虽看着大大咧咧,却是个会来事儿的机灵人。

    “住得惯就好。”穆典可笑道,“大夫可有说了何日生产?”

    这回是宁苇霜答的话,“回夫人,约莫下月初七八。”

    “比小居彦大整四个月呢。”常素衣笑道,“他叫什么名字?”

    “还不曾取名。”

    “边秋让我取,我还没想好呢。”靳小金插道,“主要没想好这孩子姓什么,边秋说她的姓不好,老金和老靳——咳!我爹我娘,就争起来了,都想让孩子跟自己姓。吵了好多天了,还没分出输赢呢。”

    穆典可就懂了。

    最后结果,定然是老金赢了老靳。

    “父姓…是不方便么?”她笑着说道,“其实姓什么不重要,孩子能平安健康地长大,就是做父母的最大的心愿了。”

    靳小金奇怪地看了穆典可一眼。

    边秋的孩子为什么不随父姓,她也疑惑过。但是连一向坦坦荡荡的老金都遮掩着不提,定是有不能提的伤心事。是以她不问。

    可穆典可为什么要问呢?她这么一号绝顶聪明之人。

    下一刻,穆典可的话打消了她的疑惑。

    “唐突了。做了母亲,就心思易感。”她抚着肚子,笑得温和而慈柔,“过去事就过去了,往后,就把这里当自个儿的家。”

    “多谢夫人。”宁苇霜微垂目,恭顺说道。

    她听懂了穆典可话里的意思——“父姓是不方便么?”就是“父姓不方便。”

    常千佛安排她寄居在姓金的人家,是一番好意。说到底也是看在穆典可的面子上才会有的周到考虑。

    但穆典可性格终究与常千佛不同。这一点上,她更像金雁尘——敏感,审慎,不容许任何一个细节出现一丁点的纰漏——这是所有经历过残酷生活打磨,死里逃生活下来的人共有的特点。

    她不会为了成全对一个孩子姓氏的坚持,而让整个常家堡担受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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