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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十三剑 前世今生 第0029章 刀山火海

作者:离歌笑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17-06-04 23:17:01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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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大汉见我冷眼观察他,眉毛一皱,鼻子里呼出两股白烟,闷声道:“你想不想活啦?”

    我刚要做声,他又道:“不想活啦?”我登时愣住。他又道:“想活啦?”“活啦?”“啦?”

    我蒙了脑袋,不知道是他口吃了还是我糊涂了,问道:“刚……刚刚是回声吗?”

    那大汉闷声道:“是回声。”我松了口气,到目前为止,耳朵还没有出大问题,庆幸!那大汉停了一停,却又接着道:“回声。”“声。”

    这次我特别集中精力注意他的嘴唇,他的嘴的确动了,看样子他是故意整我的。我非常生气,决定也整整他,道:“你你你…是…什…什…么么…鸟鸟鸟鸟鸟…人?”

    “啊?”那大汉大吃一惊,牛眼瞪大了五倍,鼻子里的白烟呼出得更快,在他头顶形成一朵迷蒙的白云,他的胸脯大幅度起伏着,像只在战斗中受挫的公牛。我颤抖着举起拳头,道:“你你…想想…想干嘛?我可不是好、好…好惹的!”

    我被他吓得成了真的口吃,如果这头牛有什么搜魂之类的法术,还真不好办,因此我尽量踮起脚尖,以防备他突然发难。大汉见我小小年纪,却一表人才,且突然长高十公分,心中着实佩服,语气柔和了些:“小弟弟从何而来,要往哪里而去?”

    “贫僧……呸!”我又一次当了回和尚。心里暗骂了唐僧几句,纠正了语气,慢慢地道:“我从上面来,要去找一个人。”

    “找什么样的人?”大汉问我。

    “一个女人。”我回答说。

    “什么样的女人?”大汉又问。我冷汗涔涔,道:“一个漂亮的女人。”那大汉呵呵大笑:“请进来吧。”

    我搞不懂他笑容中包含的意思,但要吓住我也没那么容易,我冷冷一笑,鼓足了劲,脚尖发力,化成一团飘忽的影子,冲进刑场。

    那大汉中了计,竟走到我原来的站立之处,趴在地上大喊:“小弟弟,小弟弟,你哪儿去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继续向前飘。这个刑场看来很大,光是外面一圈就有足球场大小,飘荡了十多秒钟,才到了一座宏伟壮阔的石牌前,石牌两边写着一副对联,乃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

    横批:“死有余辜。”

    阵阵鬼风刮来,我毛骨悚然。咬咬牙,举步跨进牌坊,原本空旷的场地突然出现无数妖物鬼怪,他们高举火把,呆立不动,火把冒出阵阵黑烟,把刑场熏得乌烟瘴气。

    再往前面,便是真正的刑场,很多披散着头发的美女被大木钉子钉在石柱上,半死不活。我扫视一圈,发现正中间一排石柱上有个女的很像纷纷访问,她被钉在青石柱上,闭着眼,一动不动,不知还有没有活着。我走上前仔细辨认,同时拍打她的脸,喊道:“醒醒,纷纷,醒醒!”

    她忽然睁开她的眼睛,透出一片血光,我愣得倒退一步,身上的肌肉迅速绷紧,惊讶地看着她。她眼中的血色渐渐黯淡下去,当完全变成黑色时,她的疲倦终于显露出来,但她却像见到了什么宝贝,眼中放射出激动喜悦的光芒,有气无力地叫道:“剑哥哥,你……来啦。”

    “纷纷访问!”我上前一把抱住她的双肩,心情激动:“你……你怎么样?很难受吗?”纷纷访问点了点头,看着我,浅浅的笑了笑,又摇起头来。

    “你等着,我救你出去。”我伸手就去拔那个木钉,这时,不知哪里飞来一颗算盘珠子,准确的打中我肘下的麻穴,我觉着手臂里有股难以忍受的电流上下撞击,电流好像切断了手臂和大脑的联系,我的前臂无力地垂了下去。

    “哈哈。贵客来临,怎么不跟主人打个招呼啊?”我蓦地一惊。扭过头,立刻看见了一张大马脸。人们常把长着方形脸的人叫做老马,可那些马要是和这马一比,立马变成小马!

    除了脸型是长方形,他还有一个糟糟的大鼻子,一双灰灰的的尖耳朵。粗脖子,长嘴巴,组合起来就是一个迷你版的马头!

    奇怪的是这马头下面是人的身子,究竟是不是人的身子我还不敢确定,因为我又看到了他的手。这不是人的手!经常缺水的人,或者有返古现象的人,手臂上会长有又多又密的体毛,而这个马头大哥的体毛可不是一般的厚,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它——鸡毛掸子!

    更恶心的是他的手指,两根香蕉般又粗又黑的手指,手指上也长满体毛,大概有几十年没洗过手了,两根手指不灵活,只能夹,此时他两根手指间正夹着一副算盘。

    “哇靠,你是那牛头马面中的马面?”我故作惊讶,瞎掰了一句,想套出他的身份。

    “哎呀!你怎么知道?”那马头瞪大了马眼,看我像看怪物一般。

    我乐了,呵呵道:“你拿面镜子照照自己,很快就知道为什么了。”

    马头愠怒,道:“别打岔,我来问你,你为何要偷人?”

    我暴跳起来:“我偷人?呸!我这么帅需要偷人吗?我偷谁,偷你妈妈?”

    马头又想了想,指着纷纷访问,道:“你为何要偷那个女人?”

    我一愣,纷纷访问什么时候成了他家的了?哼哼冷笑了几声,才说:“不关你的事,你最好少管。”

    马头冷着脸不说话。我意识到自己的话很伤鬼,万一这马头深藏不露,是个厉害角色,那我如此嚣张,不是要吃大亏?

    我清清嗓子,堆满笑容,以我认为最肉麻的声音耐心解释道:“这个美女呢,是我阳间的女人,现在她下来了,我跟着她下来,如果你不给……”

    我哭天抢地的嘶喊:“那我就不活了!呜呜……”

    那马头想了半柱香的时间,才理清了我和纷纷访问的关系,他的语气缓和了些:“原来是一段孽缘。我很想成全你们,只可惜,你带不走她。”

    “为什么?”我不由得追问。实际上我心里不以为然,虽说你们牛头马面不一般,可我也是一位吃了鬼宗大人的超级食人魔啊,加上我的行动超音速,你们能挡住吗?

    “嘿嘿,那你拔一个试试!”马头瞟了一眼大木钉,他的笑容很奸诈,不像在开玩笑,我只得作罢,问道:“那怎么才能救她?”

    那马头走近来两步,放低了声音:“想救她也不是不可以,因她犯了通奸罪,要受四十九年的噬魂苦楚,要替她弥补罪过,需得上刀山、下火海、浸油锅,你能够做到吗?”

    我望着他,眼神犀利。其实也不是很犀利啦,主要是看他有没有耍我,我冷冷哼道:“不是变着法儿要我去死吧?”

    “阿弥陀佛,”马头合双掌于胸前,一副贫僧从东土大唐而来的架势,宣了一声佛号,道:“出家人不打诳语。”

    “好吧。”我无奈的摊摊手,只好答应,“刀山在哪里呢?”

    “别急,你先把血滴在木钉上。”马面高深莫测地说道。

    我只好照做。左手食指和中指紧靠在一起,灵力集中到指尖,心里默想着要灵力锋利一些,流动得快一些,伸出右手,在掌心一划,掌心立刻出现一条血口,鲜血汩汩流出,滴在木钉上,被它完全吸收,只留下一点点印记。

    马头哇的惊叫了一声,我心中也是得意非常,误打误撞居然被我用对了,大大的给自己长了一把脸啊。看到木钉有吸血的反应,我又多信了他三分,问道:“刀山呢?”

    马头走到纷纷访问的后面,从石柱上取下三把小小的飞刀,哼哼阴笑了几声,手举过头顶,将三柄飞刀掷了出去,飞刀画出完美的弧线消失在淡灰色的迷雾中,“叮咚!”物体落地的声音,可是,只有一个声音!

    我的心剧烈地颤动了一下,三把刀,随便扔出去竟然同时着地,而且以抛物线的弧度来分析,飞刀应该早已经落地的,可为什么落地声到现在才响起来呢?

    难道它自己可以改变飞行轨迹,又向前飞了一段距离?

    这些问题使我有些紧张,然而,更紧张的事情马上就发生了,只听得铮铮铮的金属交击声,点点银光在黑暗中闪现。银光由远及近,排山倒海而来,到了五十步的距离,我才看清楚,那是一把把薄背长刀,长刀从地面下噌的一下冒上来,好像有个人在地底下插似的,如果真的有人在地底下捣鬼,那绝不止一两个人,而是成百上千人,因为每秒钟新冒出来的刀子至少有一千把!

    新插上来的一排刀子的刀身比后面一排的要短得多,到了我的脚下,只露出手指长的刀尖。我的脚底板皮厚,因此对我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损伤,尽管如此,面对着前面耸立如山的刀林,我还是不寒而栗,平时苦心经营的自信顿时土崩瓦解。

    “哈哈,看你目瞪口呆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被吓到了。嘿嘿,我扔出去的可不是三把普通的刀子,它们被当年的鬼宗大人施了神咒,只要一点点鬼灵力,就可以启动神咒,化为刀山。”

    马头一面呵呵笑着,一面眯起眼睛看我,想把我给看扁了。我能让他看扁?立刻横眉冷笑,“不过一座刀山而已,看我把它们踩扁!”刚要飞跃而上,马头连忙拉住我,恐吓我道:“这些刀子吹毛断发,碰到了不死即伤,你还要不要命啦。”

    我一听有些道道,低声问:“那怎么办?”

    “嘿嘿……”马头阴笑道:“至少也穿双鞋子吧,我们这儿有专用的登山鞋,八百两一只,一千五一双,看你长得帅,便宜点,一千两卖给你好了。”我暴跳了起来,一脚踹到他马脸上,骂道:“去你娘的!”

    马头倒飞四五米,摔在地板上。“喀喀喀……”骨头断了几根,痛得他哇哇直叫,怒叫道:“马哥生气了,后果很严重。”他蒲扇大的巴掌在地上一拍,身子飘乎乎的升了起来。忽然,我看到天上飘下一坨淡蓝色的东西,似快尤慢,降落到他头顶上,我急叫道:“小心……”

    “啊!”马头杀猪般惨叫了一下,栽倒在地板上,口吐白沫。

    “哎!”我叹了口气,“何必呢,何必生气呢?”

    看那蓝色的东西,原来是登天靴。这王八蛋还没有进行过认主程序,有点不好使唤,对付此类有孽根性的宝贝,不能心急,于是我用温柔的声音说道:“哇哦,靴子,你干的太漂亮了!我好高兴哦,我们来亲热亲热。”

    登天靴也不客气,哗地飞到我脸上,对我进行狂风骤雨般的热吻,肥鬼残留的脚气钻进我的鼻孔,我喉咙堵截,脸部肌肉抽搐,忙抽空叫道:“好啦,乖乖,咱们合作过刀山!”我右臂一振,剑指指向刀林。靴子猛地跳了起来,掉头就飞,我脚步微动,移动到了它前面,伸出双臂揽住了它,苦苦哀求:“我上有老下有小,还有老婆没有找,打完工要创业,创业不成要还债。现在好不容易可以英雄救美,你还不成全我吗?啊啊啊……”

    泪水流出我的眼眶,滴在登天靴上,登天靴慢慢安静下来,轻轻地抚摸我。我的演技奏效,这让我想起了台湾的那些影帝,哪一个可以演的比我无耻呢?

    我不得不说,地球的星探太没有眼光了,那什么张什么玉,标准的街头女,竟被称为性感女神,地球人审美观严重失调,内分泌更加失调,如果让我来当星探的话,我一定广挑美女,以减少观众们的视疲劳……

    咿呀,什么东西这么臭?我的视焦恢复到登天靴上,他奶奶的,又在亲我了。我费力的把它从我脸上掰开,再套在脚上,叫道:“登天靴,前进!”

    靴子底部的动力装置喷出两条淡红色的火焰,载着我慢慢腾向空中,马头的声音忽然响起:“那样没用,必须踩着刀子,一步步走上去。”

    “嗯?”我奇怪马头的生命力怎会如此顽强,回头看他一眼,他已奄奄一息,犹如一只刚刚被阉割了的种马,正拼命地喘着气。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自身难保,没理由来忽悠我。我权衡再三,决定照他的话去做,不过这事还得跟登天靴商量商量,脑中有道灵光闪过,我说:“这登天靴虽然跟天扯上了关系,但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我打赌它绝不敢碰着刀尖,然后一步步走上去,对不对,马面兄弟?”

    “啊。”马头神思涣散,随便答应了一声,登天靴气恼无比,抖擞了两下,勇敢的落在第一把刀的刀尖上,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任何低等思维生物都禁不起外界简单的刺激,出乎我意料的是,它的质量的确是不太好,一股钻心的疼痛从脚心沿着神经网络蔓延到大腿、背脊、以至身上所有的重要部位,我不敢停留得太久,舞动着双臂,朝刀山顶部快速奔跑。

    感觉到空间一阵微微的扭曲,我看到自己的动作又慢的像只蜗牛了。脚心踩到雪亮的刀尖,那刀便化为粉末,由于惯性大,我没有随着粉末一起掉下去,只稍微抬一下脚,就稳稳地踩上前面的一把刀子,这种蜻蜓点水、一触即过的情景就像在云端飘浮,登天靴也再没有被洞穿的危险。

    快跑到刀山顶端时,靴子表面已变得通红,速度太快以至于摩擦生热过快,我感到靴子的温度越升越高,简直要把我的脚烫脱一层皮。

    “到了。”我心里松了口气,脚下踩的已经是最高的那把刀。我习惯性的欢呼了一声:“耶!”不想这声欢呼泄了真气,鬼灵力不稳定,速度马上失控,我被自己创造的高速惯性抛了出去,在黑暗的天际化为一道火红的流星,照亮大地。

    这次事故把我的裤子烧成百孔牛仔,我破破烂烂的出现在马头面前,他足足笑了半个多时辰,笑得前俯后仰、死去活来。

    最后笑得喘不过气,方才罢口,道:“你去捡混元石来,我帮你启动第二关。”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刀山中间,被我踩出一条通道的顶点,有颗黑色的石子。走到近前,才瞧清楚是块巴掌大的圆盘,上面绘着道家的黑白二气图形,有点像捉妖法宝。

    马头接过圆盘,又走到石柱后面去,我急忙跟了上去,只见他把圆盘安放进一个圆形的凹面内,圆盘上的黑白二气忽然顺时针转动起来,转速渐渐加快,很快幻化成灰白色的影子,中间长出一个赤红的东西,这赤红之物慢慢凹出变大,原来是一个火焰图形,看上去倒和真的火焰有几分相似。

    马头的拇指和食指捏住火焰的底部,对着火焰轻吹了口气,火焰猛地涨到了原来的一倍,有半张脸的宽度。马头不怀好意地看着我,说:“你吹吹!”

    “吹就吹,怕什么!”我吸一口气,对着火焰,呼的吹出,不料力气太大,火焰竟离开了马头的手指,如根羽毛般,轻轻飘荡,越升越高。

    “咋回事?”我郁闷的看着马头,“我的口气很大吗?”

    马头不做声,似乎在等着什么出现,我也只好陪他一起注视着那道火焰。火焰升到半空中,忽然一化为二、二化为四、四化为八,层层往下分裂,犹如从半空中撒下一张大网,想要覆盖住地面上的一切事物。

    “哼哼哈嘿……”马头咧着马嘴开心的笑着,他大手一挥,说道:“下面我来介绍,这就是顶顶有名的烧烤专用鬼火——炼魂鬼火!”

    “不管你是人,是妖,是鬼,是魔,是仙还是佛,只要碰着了炼魂鬼火,一定会被炼去一魂一魄,在地府永世不得超生。如果你是禽兽,是畜生,那对不起了,直接把你轰成烧烤,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我明白啦,”我眨巴着眼睛,笑眯眯的,“我从最高处飞过去,哈哈。”

    马头摇头道:“不要做梦了,鬼火不会放过任何在它头上飞来飞去的东西,而且你的任务是下火海。什么是‘下’呢?就是说啊,你要从它下面进去。”

    “下面进去?”我傻眼了。我是什么货色我也知道,非仙非佛,要是从下面进去,肯定得横着出来。马头抿着嘴想了想,道:“也不是很难啦,我们有专门的防化服和防火头盔,一百两银子一套,到我这里买的话打八五折,我们还送一套超人内裤,买一送一,嘿嘿。”

    “拿出来!”我的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把刀,架到马头的脖子上,“老子没钱,只好打劫了!”

    我穿好宇航服,成了一只大北极熊,摇摆着肥胖的身躯,走向已经把地板烧融下去几厘米的熊熊火海,临死前,我又想起了那个严肃的生命话题:“我这么拼命到底是为了什么呀,就为了一个女人?这世上除了男人就是女人,没必要为女人牺牲自己,如果自己牺牲了,那个女人除了会掉几滴眼泪,或者和别的男人上床聊天时想一想我之外,几乎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啊。”

    “人世间的三情,亲情、爱情、和友情,论亲情,当孩子不按照父母的价值观去做的时候,他们会认为孩子不听话。本来一件事做得好不好,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标准,只不过父母和孩子的标准不同罢了。”

    “再说爱情,这个东西也是非常现实的,童话里的公主结婚对象全是王子,公主嫁给癞蛤蟆这种事不是常有的,可要是公主真的嫁给了一只癞蛤蟆呢?不用担心,结尾将告诉你,这只癞蛤蟆是一只曾经被施过咒语的癞蛤蟆,最后咒语解除,他还是一个王子!我擦,这叫我们这些癞蛤蟆情何以堪。”

    “最后一个是友情,我们需要友情,因为人是群居动物。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利益,根据矛盾论,可以理解为:凡是对我们利处大于害处的,都是我们的朋友;凡是危害大于好处的,都是我们的敌人。朋友和敌人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

    我来到地仙界已有两年,不但朋友没捞到,亲人联系不上,就连一份脆弱的爱情都爱得这么艰难,实在是人世间之大不幸。我感慨了一番,不觉已进入火场边缘,半张脸大的火焰只要碰到我的宇航服,便会吸附在宇航服上,尽情的燃烧。

    我挥舞着手臂向前急冲,可是悬浮的火焰就像棉花糖一样,一接触到我的手臂,立马吸附过来。它们相互之间却不能容纳,往往一个火焰粘过来,恰好黏在几团火焰之上,它就滑过这些火焰,挑一个好地方驻扎。

    我有些后悔,忘记问马头火海有多长,在心里没底的情况下,我更加焦急,宇航服上眼睛前面的玻璃片也被两个该死的火焰占据了,若到外面去看,我两眼冒火,很像传说中的色狼。

    色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炼魂鬼火温度奇高,玻璃片能隔火,但不能隔热,我的眼睛痛得眼泪哗哗直流,而且还有更糟糕的,这鬼火似乎有迷惑人心的作用,好几次让我迷糊得分不清方向。

    这哪是炼魂,分明是迷魂鬼火!我那个悔啊,纷纷访问死了就死了,我刘剑这么贱,还怕找不到第二个吗?哎呀,亏了!做每一件事情都没有清楚自己的目的和价值,这是我最大的弱点。从来到地仙界到现在,我一直浑浑噩噩,一直被命运所驱使,这样的话,再活几百年也成不了牛比闪闪的人物啊。

    世界万物皆有其道,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若无无一丝勇斗之气,生死关头凭什么取胜?想到这一点,我的牙咬得铁紧:“怕什么鬼火,大不了一死!死很可怕吗?迟早要死的,晚死不如早死,死了就什么都不怕了!”

    “拼了!”我一咬牙,准备全速冲刺,忽然牙龈肿痛,喀喇一声,咬断了一颗牙齿。我这才想起自己貌似很久没有刷牙了,我的牙齿可能比普通人的要硬上十倍,但对于我自己来说,用很大的劲还是可以崩断的。

    “我的牙……”我心痛不已,胸中的怒火烧到了眉毛,“竟然害我咬断了牙,跟你拼了,看我的超光速!”

    我迸发全力,立即冲裂了宇航服,迎面漂浮着数以万计的鬼火,但由于我的速度已经是几倍音速,完全看不到它们燃烧跃动的模样,它们几乎静止了!

    我咬了一下嘴唇,抬手向火焰一掌扇过去。火焰立即被扇开,以超音速撞上另一个火焰,它们两个粘在一起又朝其他的火焰撞过去。

    我左扇一掌,右打一拳,把脸部前方的火焰都给扇掉了,胸部和腿部的火焰都自动被弹开。我忙得不能停手,但在百忙之中不禁得意的想:“马头在外面看我,应该只能看到一团黑麻麻的幻影,因为我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哈哈哈……”

    火场开始的火焰和末尾的火焰大小相同,分布的密集程度也差不多,拍掉了最后几个火种,我已经累得使不出一点劲,任由极大的惯性把我推出几百米,在地板上留下一道半米宽的浅沟。

    再次清醒时,面前堆着几套小鬼们穿的蓝布衣服,那马头正以一种奇异的眼光打量着我。见我醒来,便说:“你这个样子没法见鬼,挑一件衣服穿好,我们去过第三关。”

    我指着衣服,道:“你的?”

    马头嘿嘿笑了笑,说:“都是女犯人炼魂后留下来的,经过鬼术稍微改制而成。”我眉毛飞扬,猛搓双手:“有没有内衣内裤改制成的,拿几件给我试试!”

    “当然有,只不过存货有限,而且都有了订单,要买的话你可以加几百两银子,马上就可以提货。”马头专业地解说道。

    我恨不得再去找把刀来打劫,马头总算看出我并非善类,早打发为妙,道:“时间紧迫,你抓紧时间救纷纷访问,到时候和她换内衣穿,岂不是轻而易举?”

    我狠命地点点头,在心中存了这份邪念。

    穿好了衣服,我看见马头手上又多了一块红色的圆盘,他依旧走到石柱后面,抬手把盘子放进石柱里。走过来握着我的手,道:“第三关已经开启,现下做好准备,我们去油爆一区。”

    我心里颇感惊讶,正要问他,地面忽然凸起一块圆面,载着我和马头急速旋转起来,我和马头站在石盘的中心,没被甩出去,不一会儿就转得眼冒金星。

    “扑通!”我全身浸入了某种密度较大的液体中,在液体里打了十几个转,我终于稳住了身形,只觉得这种液体十分粘稠,双掌一合,滑不溜手。

    是油!我的脑袋猛然炸响,第二个念头便是:“马头说第三关要我浸油锅,这液体是油,难不成我在一口锅中?”这时,我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些对话,首先是马头粗犷的声音:“烧死他,烧死他!加柴火!”

    另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道:“他到底是谁啊?”马头笑道:“一个半人半鬼的笨蛋。干掉他我们才有好日子过。”

    锅里的温度渐渐升高,我的眼睛马上就受不了了,厉叫道:“放爷爷出去,他娘的,爷爷出来要你们好看!”

    这句话骂出去,效果竟然不错,油的温度马上飙升一个层次,我只好闭上眼睛,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沿着我的每一寸皮肤,刺激着我神经,让我欲罢不能。

    我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盘腿而坐,努力调动灵力布于周身,以便抵抗油温。我的丹田处,一颗珠子散发出无穷的寒气。这股寒气非比寻常,它绕着我的身体盘旋一圈,几百度的高温瞬间降到零下几度,我睁开眼,只见我的身体外,包裹着一层寒气罩,隔绝了地沟油和它的热量。

    “舒服!”我由衷的赞美道,“别人泡温泉,我泡油锅,帅啊!”

    外面又响起了谈话声,一人道:“里面到底是谁,别搞错了,伤了大家的和气。”

    马头道:“一个坏蛋,想偷走我刑场的人。”

    那人叫道:“他要偷的人是不是纷纷访问?”

    马头奇道:“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男高音立马大叫:“放他出来,快!他可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大哥!”我被一只生锈的大铁钩勾住臂膀,拉上锅旁的高凳,我这才看到那个男高音,竟然是肥鬼刘青山。

    “一家人,哈哈,一家人啊。”肥鬼拉着我的手,向我介绍马头:“这位是顶顶有名的马面司法官马神奇大人。”说到我的时候犹豫了一下,道:“这位就是精通八卦之术的刘剑刘大帅哥,二位是不打不相识啊。”

    我满面笑容,用英语向他打招呼:“嗨,好啊有?”

    马头一时不能理解,但他是聪明人,马上现学现卖:“好啊有,好啊有。”我继续蒙道:“哇似油能?”

    马头不懂中国式英语,但他果然是不笨,想了想,反问道:“哇似油能?”

    “卖能已死刘剑。”我诚实的答道。

    马头笑了,“卖能已死马神奇!”

    我大为吃惊:“嗯?英语说得这么好?厉害,佩服!”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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