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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十三剑 身若浮萍 第0018章 迎风一刀

作者:离歌笑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17-06-04 23:16:49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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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利发思考着儿子说的话,对于这只狗是由大变小的感到很惊奇,眼里射出一道精光,讶异道:“莫非是仙狗!”

    “什么?”王子腾不懂他父亲在说什么,不过他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也知道仙狗应该只有天上才有的,就哈哈一笑,道:“原来是天上的狗啊,我的运气可真好。”

    王利发眼中哀愁无限,他长叹了一口气,道:“仙狗认主,百仙归位,没想到竟会是你,不知是福是祸?”想了想,就和儿子说起了百仙归位的传说,他很了解自己的儿子,儿子知道的越多,人就越精明,在百仙归位这件事情上,有必要让他了解的多一些。

    情天欲海,梁王府内。

    有谁能想到,梁王府的大殿下面,是一座地下城堡呢?

    一百零八根又大又长的石柱支撑着这个城堡,每一根石柱的半径都超过两米,只要你看到这些石柱,你就会相信,有了它们,城堡将永远屹立不倒。

    这里是地下,却只有白天,没有黑夜。

    大理石做成的天花板上,有规则的镶嵌着发白光的圆珠子。这不是夜明珠,梁王府再有钱,也不能拿夜明珠开玩笑。这些珠子,叫做夜明神珠。

    梁王是个要面子的人,他要手下管这些珠子叫夜明神珠,他的手下都不是糊涂人,知道这夜明珠虽然是次品,可是到目前为止,比夜明珠的功效只好不差,也就装糊涂了,因此大家就叫它夜明神珠。

    这座城堡包含了地宫之妙,暗器机关,无处不在,若是新人无意中走进来,只要他走错一步,便是生死之差,九死一生。而且城堡划分了很多区域,上下一共三层,每个区域和层级都有不同的行动手册,对于一般的办事人员,就分发了第一层外围区域的手册。

    城堡中间的一座圆柱形建筑物,此时屋内隐隐约约传来对话声。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太子怎么了?”

    另一个年轻而显得虚弱的声音答道:“太子中毒已深,不日即可发兵北上。”

    老人道:“谁是卧底?”

    “这个?”年轻人显得有些迟疑。

    老人淡淡的道:“你不告诉我,我去京城暗杀太子身边的人,杀错了怎么办?”

    年轻人道:“是,他叫秃鹰,本来的名字是梁青云,根据内幕消息,这人是梁王的亲弟弟,应该和梁王长得相似。”

    城堡里的人安静下来,四周静得可怕。

    一道黑影掠出城堡,黑影闪到高高的围墙边,双手一推,整个人竟然融入了围墙,没留下一点痕迹。

    天宇城是天宇国的都城,烟柳繁华之地,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而王利发这种不把儿子当人的的恶魔,却显得格外突出。古朴的庭院中,一棵弯弯折折的不知名字的怪树,在微风中轻轻摇动着丝绸般的叶子,发出簌簌的声响。

    树荫下,王利发又在训练儿子的杀人技巧了,他像标枪一样站立着,手上拿着把东洋快刀。这种刀刀身很长,造型古朴,线条流畅,由于刀尖像剑,又可做剑使用。

    他让儿子站在一个好的角度,道:“为了你以后成为一个有实力的神仙,哥决定现在就传授你东洋那边的‘迎风一刀斩’,仔细看好了。”说着,他大刀一挥,双手握住,迎风斩向飘来的一片落叶,叶子未及刀身,就已被刀气扫中,轻轻一声响,从中裂为两半,由于受风面积变小,两半叶子飘动了几下,便打着旋儿落在地上。

    王子腾拾起其中一半,只见断裂处齐整如一条直线,可见他父亲的刀法之快。

    王利发洋洋得意,道:“如何?这‘迎风一刀斩’虽是你爷爷偷学来的,但是由我发挥出来,威力绝对不下当今任何一位武林高手。”

    王子腾扔掉叶子,无所谓地说道:“你说我将来是要当神仙的,学这个鬼刀法顶什么用?我看你干脆送我上雪云门学仙法得了。”

    王利发暴跳如雷,一时气得说不出话,忽然看见上方空中有个黑衣人御剑飞行,冷笑一声,使出‘迎风一刀斩’,由下而上狠狠划出一道圆弧,无匹的刀气力贯而出,有如实体般向那御剑之人攻去。

    王利发还觉得不够,手掌拖住刀把,往上一送,东洋刀如离弦之箭直射半空中的黑衣人。黑衣人也真倒霉,偏偏路过王利发的院子,还偏偏看见王利发使出‘迎风一刀斩‘,自然放慢了速度,没想到王利发突下杀手。

    他身在半空,全靠飞剑支撑,手无寸铁,只得念动口诀,启动防护罩。第一层防护罩刚刚支起,刀气就挨上来了,这次的刀气是王利发全力施为,别说是护体真气罩,就算是块厚钢板,也给你捅穿了。

    刀气插入防护罩,内外振动,防护罩立时崩溃,刀气也明显弱了几分,黑衣人已无它法,只得用肉掌迎上去,他的肉掌还真厉害,竟然抵住了刀气,刀气不能再进。

    不过没关系,东洋刀已经飞上来了,黑衣人没想到王利发如此无耻,一时气岔,肉掌就被刀气穿了个窟窿。刀气的威力依然很大,又从他肩头穿过去。东洋刀则直接由下而上把他射了个断子绝孙,头顶开花。

    黑衣人做梦也想不到,杀死自己的会是一个凡人!原来他还以为下面那人是个金丹高手,可是对方施展刀法,真气波动实在是微弱,恐怕还没有达到先天!可是自己,是金丹后期高手啊!

    黑衣人身上多了几个窟窿,法力全失,青剑也失去了控制,人和剑一起落下。王利发开心的笑着,两招就干掉了修真之士,这令他有些飘飘然。出于职业习惯,他走上前去在他裆中一阵掏摸,居然被他掏出一颗血迹斑斑的金黄色小丸子。

    王子腾在旁边吓一大跳,惊呼道:“蛋蛋!”

    “什么蛋蛋,这叫金丹!”王利发嘿嘿一笑。招呼王子腾:“来来来。给你吃了。”

    王子腾使劲摇头:“我才不吃呢,明明是传宗接代的东西,恶心死了。”王利发佯装发怒,气道:“吃了,今天就不练刀法了,不吃,今天就要你练趴下!”

    王子腾考虑了半晌,觉得练功和吃东西相比较,自然是吃东西好些了,恶心就恶心吧,反正捏住鼻子就是了,这东西就算是蛋蛋,那也是补品啊,不吃白不吃。想通了,王子腾便捏住鼻子,张开了嘴,哼哼道:“快点,快点。”

    王利发轻轻一投,金丹准确的飞到王子腾嘴里,王子腾费了好大的劲,勉强吞了下去,刚吞下去,便放开鼻子,拼命地呼气,夸张地扼住喉咙,一副想呕吐的样子。

    王利发嘿嘿笑道:“乖儿子,吃了就是好的,现在我们来练刀法。”

    “什么!”王子腾感觉受了极大的欺骗,眼泪汪汪的:“你怎么可以……欺骗未成年?”

    王利发冷笑:“去你妈妈的未成年,不练好这一招不许吃饭。”

    王子腾小牙咬紧,恨恨想道:“等你老了,我给你找一百个老婆,没有让她们全部怀孕不许你吃饭,哼!”

    王利发看着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死人,心下踟蹰:“好歹也给他找个地方埋了,可别惹来麻烦。”

    他去屋里拿出一把锄头,把黑衣人扛在背上,嘱咐了王子腾几句,大模大样的走出院子。

    没办法,他是侩子手,阎王爷的亲戚,杀人具有合法性,背个人出去,没有谁会怀疑他。他杀的人要么该死,要么必须去死,他只是个执行者,执行者很少犯错。

    南门镇,是天宇城南门外官道右边的一个小镇,也是一个较小的集市,往来的商贾如云,走进小镇,那种热闹非凡的气息扑面而来,就算你本来不高兴,也要被这种气氛所感染,步子变得轻快。

    街道两旁,有各种各样的店铺。卖春药的,卖狗皮膏的,卖儿卖女的,各自卖力吆喝着。茶馆旁边是酒楼,酒楼旁边是青楼,物事繁华,不一而足。

    然而热闹只是阴冷最好的外衣,在这儿的秘密组织多如牛毛,大街上卖包子的很可能是杀人如草不闻声的高级刺客,砍猪肉的屠夫,很可能是皇帝身边的侍卫,甚至站在大门口拉客的妖娆妇女,也可能曾在某个夜晚要了某个有权势的人的命。

    南门镇的危险,还不止这些。

    天上跑下来的神仙很多,他们广收门徒,导致修真之人渐多,这些人对钱不太看重,但对权力越来越感兴趣,有了权力,老百姓就要乖乖地送孩子来当他们的徒弟,奸商得了好东西,比如千年人参万年乌龟什么的,也会争着抢着送给自己。

    在南门镇这种人才集散地,最好打听内幕消息了,信息就是财富,知识就是力量啊!别看修真的整天打打杀杀,似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其实他们的智商比谁都高。至于那些“天才”,修炼一年顶别人十年的传奇人物,大部分是白痴!

    一个不懂得隐藏自己实力的人,他的人生也不过是一场浮云。修炼者和普通百姓的世界不同,在这儿扮猪吃老虎才是赢得游戏的最佳技巧。

    南门镇秘密组织特别多,百分之九十是为皇帝、太子、国舅爷等等风尖浪口上的人提供服务的,只要想办法加入这样的组织,然后在某年月日,与敌人厮杀之时,稍微展示一下实力,一条平坦的做官路就会从天而降。

    临街的店铺,除了客店外,基本上都有密室,所谓密室,指的就是挖在地底下的房子。像那种书房里的暗格子,建在书架后的石室,是大户人家才有的东西,稍微懂得点房间布局的人从外面就能看出有没有暗室。

    很多人在外面看不出来,走进里面一对比,也能看出不正常来。内外差异如此之大,有心人一观察,就能发现暗室。所以,基本上现在大户人家是既有暗室,又有密室,这样真真假假,反倒能够掩人耳目。

    卖人肉包子门口挂着‘老张’大旗的铺子下面,就有一间黑暗的石室,室内有一桌,桌上一灯如豆,灯旁站着两个穿黑衣服的男子(这年头流行黑色啊),一老一少,其中一个低着头,似乎在听指示,仰望屋顶的那个老人问道:“怎么还没有动静?”

    低着头的年轻人回道:“属下刚刚得知消息,袁东行被人干掉了!”

    老人很生气,怒道:“谁干的!”年轻人道:“属下的人调查发现,很可能是天下第一刽子手王利发干的。”

    “那个侩子手?”老人低头岑思,道:“上次肖云和楚伤从他眼皮底下将妙小姐救了下来,他武功虽高,总强不过金丹期的散修,你去检查一下袁东行的尸体。”

    “呃,属下已检查过他的尸体,只是……”年轻人沉吟不答,似乎想说又不敢说。

    “但说无妨。”黑衣老者不耐烦。没必要说出来的话他一向是不肯说的,像‘但说无妨’四字,一个‘说’字足以表达意思,可他的属下偏偏很蠢,要他浪费口水。缺水不但感觉不太爽,对身体也不好……

    老者的脸色,年轻人清楚地看在眼里,急忙说道:“属下仔仔细细检查了他的尸体,属下以为,袁东行不是被仙法所伤,而是……而是中了刀气!”

    黑衣老人眉头一皱:“刀气?”

    “是的,”年轻人道:“依伤口的深度和血肉的光滑度来看,是一种结成实质的刀气,属下摸过他的衣服,比较干硬,应该是快速飞行与空气摩擦而致,说明他偷听到消息后,便火速往回赶。从他肌肉的损伤程度,大致判断是由二十五米的高度摔下。王利发把剑掷上去刺穿袁东行,留下一个较浅的脚印,属下命人模拟演示了十多遍,看出很多破绽,综合起来,断定他使的是松岛国的迎风一刀斩。刀气是他的内力转换而成,他不是修真者。”

    这番推断分析的滴水不漏,足见年轻人的见识高人一等。他静静地等待老人给出评价,可老人在想其他的事情,没空理他,过了半响,才下达命令:“要是修真者我们还可以招揽,既然不是,他就没有价值了,做了他。”

    “是!”年轻人飞快地退下去。

    暗室中,老人坐了下来,望着昏灯,两行泪水从面颊滑落。因为,他的真实名字,叫做袁西行!袁家东西南北四个兄弟,他排行老二!

    阳光灿烂,王子腾躺在院子里的老爷椅上,左手握着只香喷喷、油腻腻的大鸡腿,右手拿着把生锈的菜刀,悠哉悠哉地哼着小曲。

    这把菜刀在他手里,始终是把菜刀,他左挥一下,右砍一刀,懒洋洋的没有一丝力道。

    王利发的脚步声从屋子里传来,王子腾赶忙翻身而起,远离老爷椅,捡起一片树叶,哼哼哈哈乱砍,只见刀光剑影,杀气陡生,太阳的光芒瞬间被他覆盖。

    哗啦一声巨响,房子彷如豆腐渣做的一般,从中坍塌,无数瓦片木板向四方激射。

    王利发呆了,转身瞧着只剩下一堵墙的房子,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个苹果,过了片刻,总算回过神来,心里想:“不愧是我王利发的儿子,天纵奇才啊!哈哈,从此天下,就是我王家的啦!”

    王子腾抱着脑袋,免得被飞石砸中,他心里暗暗打鼓:“老子我吃错了什么药啊,真是变态。”

    等声音平息,他看着残屋,再挥动了两下菜刀,凝视自己的小手臂,一种无力感升上心头,隐隐觉得有什么事即将发生。

    王利发吃惊之余,想起自己藏的银子陷在里面,要是等人来挖掘,难免被他们顺手牵羊,心中有些着急,吩咐王子腾:“乖儿子,喊你王大伯带人过来清理。”他钻进门,爬上瓦砾翻找。

    王子腾应了一声,急急忙忙跑出去。王大伯的家只隔着两间房子,很快就到了。他冒冒失失,手里拿着菜刀,冲进王大伯家的院子,恰巧王大伯也在享受人生,左手握只鸡腿,右手拿一把粽叶大蒲扇。他见王子腾龇牙咧嘴的跑来,手上提着把红灿灿(生了锈)的大菜刀,吓得一个激灵,直跳起来,大蒲扇指着王子腾,结结巴巴地道:“你,你想干什么?”

    王子腾愣了一下,后退一步,茫然的看着王大伯。

    这种茫然的眼神在王大伯看来,冰冷冰冷的,在这火热的七月里,恍如一桶冰水从头顶倾下,瞬间冷遍全身。王子腾呵呵一笑,那笑脸似乎在说:“我已封死了你所有的退路。”当下心如死灰,颤声道:“你想怎的?”

    王子腾莫名其妙,抓抓脑袋,道:“我正在苦练痴情刀法,哪知一步登了天,几刀下去,把房子给劈垮了,爹爹要我叫你带几个人去,把砖瓦都搬走。”

    “原来如此!”王大伯长呼一口气,拍拍胸脯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你回去告诉你老爸,就说我那班兄弟今儿放假,明儿一早我就去,他暂时先搬过来住吧。”

    “好的。”王子腾完成了任务,嘻嘻哈哈,手舞足蹈的走了,那把菜刀在阳光反射下现出凄艳的红色,王大伯看在眼里,心中又觉得烦躁,扬起蒲扇使劲扇了几扇,咬了一口鸡腿,琢磨心中那股不妙的感觉。

    王子腾走到一半,隐隐约约听到家里有重物撞击的声音,加紧脚步回到家中,进了院子,没看见王利发,他喊了几句,零碎的石头下面低沉地回应了几声,只是哼哼唧唧的听不清楚。

    王子腾想,是不是老爸挖得太深,埋在石头下出不来啦。正所谓救人如救火,王子腾虽然人小,可一炷香前练刀的效果给了他无穷的信心,那种威势,放眼天下,谁与争锋!救个人简直是杀鸡用牛刀一样。

    王子腾自信心爆棚,跑到破门前,一脚跨进去,忽然,一股极大的弹力生出,立时把他反弹了出来,重重跌在地上。王子腾不信邪,忍着痛爬起来再上,这次是右脚先跨,还没碰到门槛,就受到反击,先被收紧脚腕,然后一种怪力将他整个人顶了一下,整个人横飞出去。

    “啪!”院子是石板铺就的,差点没把他的骨头给摔碎了,由于是脑袋先着地,他的右半脑,几乎给撞平了。王子腾脑中晕晕乎乎,看着太阳像星星,坚持了几秒钟,鱼眼一翻,乖乖地呈八字躺下。他不知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满天繁星,亮如珍珠,一轮皎月悬在西边,像妈妈的眉毛。想到妈妈已离自己远去,王子腾心中禁不住感到酸苦,低声啜泣起来。

    “妈妈走了,还有爸爸。爸爸呢?”王子腾摇了摇脑袋,仔细回忆晕倒前的情形,小孩子别的不行,这记事情的能力倒很强,很快的,一个接一个的片段想起了所有发生的事情。

    他急忙跑到了门口,正要进去,那只迈出去的脚硬生生缩了回来。他用手轻轻一推,没有任何阻碍。

    “难道我记错了?”王子腾进了门来,手脚并用,爬上王利发平常藏钱的地方,卧倒在石头上,嘴巴尽量靠近石块的缝隙,喊道:“爹爹,爹爹,你在下面吗?”

    喊了十几声,没有回应。加大了音量,再喊,还是一点回应都没有。王子腾越发焦躁,忽然说道:“我偷了爸爸一百两,不知他是否气死在了下面。”

    这句话果然凑效,砖头下立刻传来“咳咳咳”的咳嗽声。王子腾大喜,大声问道:“爹爹,是你吗?你还没死?”

    咳嗽声更重了。一句话断断续续传上来:“没死,不过也活不成了,你怎么样?”

    “我没事。”王子腾见爹爹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关心自己,心里甜滋滋的,忽然觉得脑子有些疼痛,用手摸去,后脑勺右半部好像是平的,心中叫道:“完了,完了,变成平底锅了。”

    “儿子。”声音虚弱,仿佛地狱勾魂的使者:“老爸不行了,你一定要给老爸报仇,杀我的人是…是…”王子腾攥紧双拳,心里怦怦直跳:“是谁!”

    王利发始终逃不掉历史上气死人的‘死前说一半’定律,撑到最后一口气,说出了那个人的姓氏:“王……”完了。

    王子腾悲痛不已,用两只手当铲子,拼命的挖掘,他脸上已湿成一片,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鼻涕。

    黎明在最黑暗的一刻突然来到,带来光明,驱散黑暗,只是,它却驱不散人们内心的恐惧和寂寞。

    王子腾的手已变成了红色,沙土灰尘黏在上面,这种痛,他竟然一丝也不在乎。

    他只知道,最亲的亲人已离自己远去,那个表面上对他严厉,实际上处处关怀他、爱护他的英俊老爸从此与自己阴阳两隔,看不到自己长大成才了。

    他想起爹爹生前说过无数遍的话:“等你变成了一棵大树,我就能安心离去了。”可是,可是为什么,老天偏偏要在他还是棵小树的时候就夺去他爹爹的性命?

    为什么!天啊,你告诉我,你回答我啊!

    世间为什么要有仇恨呢,要强大就要踩在别人的尸体上吗?杀人很爽?王子腾内心充满了矛盾,父亲的仇他一定要报,可是自己一旦追索下去,将会有多少人牵连进来?这是一个连锁效应,那样的话,又会有多少孩子失去父亲?

    王子腾一面思索,一面忍痛挖掘,他也不是傻子,此刻不是用手挖,而是用那把红色的菜刀。终于,在拂过一层细沙后,他摸到了一个柔软的物体。定睛一看,正是父亲的灰青色长袍,长袍的领口露出黑色的头发,却是王利发的背部,想到父亲临死前负重说的话,王子腾再也忍耐不住,原本已经干涸的泪水哗哗流下。

    他答应了王利发决不再哭,可是今天,他大哭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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