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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我为主 正文 第一章 穿越到盛唐 见识盛世

作者:中国龙之裔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16-06-23 21:42:17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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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21世纪龙之裔,出身于让千万人羡慕的豪门世族。父亲龙峰是留美核物理博士后,现任中科院院士。母亲拥有一家上市的软开发公司。龙之裔13岁高中毕业后,就考上了世界第一军校--西点军校,主攻专业核物理,并且文武全才,让校长教授们刮目相看。到现在已经10年,获得了核物理博士后,成为西点军校的佼佼者。

    龙之裔虽然在美国学习了十年,但是最令他着迷的仍然是中国历史,这种对于自己国家历史迷恋的情结,可能只有中国人才能理解。在龙之裔刚出生的时候,龙峰夫妇看着小家伙闪闪发光的眼睛就说:“咱们的这个儿子一定强过我们,更会成为咱们中国的栋梁之才,继承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点—志存高远、睿智机敏、勇敢无敌、果敢刚毅。我们就给咱们的儿子取名叫‘龙之裔‘吧,咱们家的将来要靠他了!”。

    对于盛唐王朝,龙之裔每每想起都是心驰神往。盛唐王朝一方面政治清明、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文学艺术等等各个方面都达到极致。另一方面是唐朝皇帝的雄心勃勃,横扫六合。让所有的少数民族首领都匍匐在唐天子的脚下,尊为让天下所有人闻风丧胆的“天可汗”。长安成为了全世界人们向往的世界的中心—“圣都”。

    在一天晚上,龙之裔躺在床上,习惯性地放着自己喜欢的特大号步枪,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来到了盛唐帝国的都城-长安,自己独自登上城楼,这城楼太高了,高耸入云,这地方风也越来越大,突然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头朝下从半空中跌落下去,看到周围都是雪白的云彩。

    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等到醒来时,就躺在在一片茵茵芳草地上,让人感觉非常柔软、舒服。耳边还隐隐听到不远处山林中鸟儿清脆动听的鸣叫和附近潺潺的河水流动的声响,还有缓缓的犹如天籁之音的悠扬的箫声;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草的馨香和好似百合一样的淡淡香味飘入鼻孔。

    龙之裔心里明白:真到天堂了!慢慢地睁开一双俊美的眸子,柔和七彩的阳光透过竹林轻柔柔地照在自己的脸上,好惬意!好享受!躺在软绵绵的草地,悠然的看着下面清澈碧绿的河水,犹如翡翠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河岸上一望无际的竹林翠色欲滴,不时还有竹叶上滚落的露珠,从上面的叶子滚到下面的叶子,一颗颗晶莹剔透,光润玉洁。

    从河岸上盈盈走来一位身着雪白色衣裙的姑娘。洁白的衣袂随着清风翩翩飞舞,随之送来缕缕百合的清香。只见这位姑娘生的粉脸桃腮,一双水灵灵的美眸子犹如一汪平静湖水般晶莹透亮,透过这样的双眼一看就知道这位姑娘一定是蕙质纨心,聪颖过人。

    一双玉手拿着一只玉箫,悠扬的箫声就如人间仙乐,让龙之裔听得如痴如醉。他更加深信不疑这里就是天堂,世外桃源。向他走来的一定是九天仙女,真是比人间的任何女子都美丽百倍,有一种远远超脱世俗的绝美风姿。

    这位风姿绰约的仙女飘飘然来到龙之裔面前,摇晃着玉箫,很顽皮地微微一笑:“你终于醒过来了,你是哪儿来的,穿着这麽古怪,你是从西域来的吧?不,不,你可能是火头营里做饭的。”

    龙之裔的耳中就感觉从没有听过如此动听的声音,怔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有一点犯糊涂了:“火头营是什么意思,你怎么说我是做饭的?仙女姐姐,你是不是饿了?”“噗嗤”一声,仙女姐姐忍不住笑出声来,“你还挺有意思的,我的意思是指......”说着指指那条特大号的步枪,“那不是你的烧火棍子吗?”

    “哈!哈!哈!”这回该龙之裔忍不住大笑了,笑声非常爽朗。“这是枪,你没有见过吗?我知道你们天堂的仙女从来都是享尽太平,不知道这些杀人的工具,不过也好哇!真不知道我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死后能魂归这人间仙境。对了,你带我转一转吧!我看看这里有没有玉皇大帝和太上老君,天宫在哪里啊?”

    “哈!哈!天堂?这是我们家的庄园,名叫翡竹园。是我从那条澴河了把你救上来。要不,你就淹死了,还以为你真死了,升上天堂了。你还挺有意思的,你从哪儿来的呀?穿着太古怪了。”这位仙女笑得前仰后合,花枝乱颤。

    “我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在睡梦中梦到长安城楼就到了这里。那你们这里是哪儿?是什么时代?敢问小姐芳名?”龙之裔说着,脸有些红了。“我们现在是开元八年,当朝皇帝李隆基,圣明有为。我们这里是剑南郡治下瞿唐州。我父亲就是瞿唐知州上官钧。我叫上官飞儿。”

    龙之裔眨眨俊美双眸,“飞儿,你是给人一种飘逸如飞,羽化登仙的感觉。”心想:我也是很能飞,一下子从21世纪飞到了唐朝开元年间。姑娘的大眼睛轻轻一瞥,“少耍贫嘴了,还文绉绉的,你叫什么?你是读书的,还是当兵的。”

    龙之裔心想:我真是既是读书的,又是当兵的。因为我读的军校啊!“我叫龙之裔,是读书人,这根烧火棍是我防身用的。”飞儿微笑着,“跟我去吃饭吧,救你的事,已经和我的爹爹和哥哥说过了,他们人都很好,很热情,特别喜欢结交朋友,快跟我来吧。”

    说着拉起龙之裔的手就走,啪!啪!两声轻微的小火星迸射出来,让两人感觉麻酥酥的,心里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似曾相识的亲切感。二人都默默地低下头,沿着河边慢悠悠地散步。

    红彤彤的夕阳快要落山了,只留下半边脸,凉爽的晚风送来缕缕花草香,碧绿的翠竹林沙沙作响,特别有一种合乎音律的节奏。河面上微微泛起涟漪,不时有成对的雪白的水鸟贴着河面飞过。

    龙之裔完全沉浸在这一片美景之中,更沉浸在对上官飞儿的柔美的感觉里。说不出的是一种什么怪怪滋味,反正非常美好。一切都是异乎寻常的美好,春光明媚!美好的就感觉是在梦里,特别不真实。龙之裔偷偷地掐了自己的左胳膊一下,挺疼的,这应该是真的吧!

    “清蒸鲈鱼、鲜肉笋尖、四喜丸子、红焖羊肉”来了,满满一大桌子菜,一坛子陈年女儿红。酒席就设在后花园的凉亭里,周围是一片湖面,碧波荡漾,荷香阵阵,月光皎洁,星光点点。上官钧年纪五十岁左右,精神矍铄,神采奕奕的。

    身边还坐着一位年轻的翩翩公子,浓黑细长的双眉,一双秀气的杏核眼,明亮如星,挺直的鼻梁,齿白唇红,身着蓝色长衫。十步之外就让人感觉此人才气逼人。上官钧端起一杯酒,微笑着,很恭敬地说:“老叟略备薄酒,来给公子压惊,小女被我们宠坏了,不知是否有得罪之处。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犬子上官凌宇。”

    上官公子迅速地站起身来,深施一礼。“在下上官凌宇,敢问阁下尊姓高名。一看公子就绝非等闲之辈。我们萍水相逢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在下敬公子一杯,先干为敬。”说罢一饮而尽,看着龙之裔。眼里充满些深邃的意味。

    龙之裔赶忙举起酒杯,“上官公子客气,在下龙之裔,不想偶到贵宝地,实在唐突。又被令妹所救,感激不尽。”飞儿撅起小嘴,说:“好了,你们就不要互相客客气气的,赶紧完吃饭。我和哥哥不还要读书练剑吗?就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要考武状元了,还有文状元。看看到时候谁能独占鳌头,夺得魁首!到时候让你们男子汉都栽倒在我的脚下,我要夺得文武双状元。让我们上官家族真正坐得朝廷的上等官位,为国家出力报效。在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盛世,那个有志之士不想一展才干,建立奇功伟业,赢得千秋功名,万世敬仰。你说呢,哥哥。”

    龙之裔不由得心里对这个古怪精灵而又娇柔可爱的飞儿另眼相看,原来她还是个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就凭说话的口气,肯定也是个文武双全的人才。

    自己何尝不想施展抱负,一举成名呢!父亲为自己取名龙之裔,不就是想着让自己像巨龙一样腾空而起,大有作为吗?上官钧微微地点点头,笑而不语。他对自己的这一双儿女相当满意,都是德才兼备,对二老也非常孝顺。尤其是女儿更是家里的开心果。让家里时时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声。自己年纪大了,难有什么大的作为,只希望儿女能够为朝廷做出贡献。

    银白的月光下,兄妹二人开始了剑术切磋,飞儿就如同体态轻盈的燕子一样,上下翻飞,手中的宝剑充满了灵性,与人已经融为一体,正所谓道家的天人合一。忽而如九天玄女从天上环旋急下,气挟风雷之声,忽而又如出海白龙一飞冲天,风云为之变色。千万朵剑花瞬间绽放,令人眼花缭乱,难辨真伪,只见剑影不见人形。

    上官凌宇剑法高超也已是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再加上一身蓝衣,在夜色下身形忽隐忽现。只见到无数把剑在一决高下,剑风剑气使人在百步之外就感到慑人的凄寒。龙之裔在一旁看着,心想:人的悟性真是太神奇!有的人学东西,如果有超人的灵性和悟性很快就超过师父,让学艺几十年的老师也自叹不如,这就叫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吧!

    自己自认为天资过人,无论是军事策略、机械枪炮、核物理、散打搏击、十八般兵器等方面都堪称是一流的,但是就剑术方面而言,比这兄妹二人还是略逊一筹。

    第二天,天光大亮,龙之裔刚刚吃罢早饭。上官飞儿拉着哥哥来找他。“龙大哥!龙大哥!今天是阴历七月十四,明日就是我们玉龙山秋围的日子,你不知道我们这附近几个郡的好多神射手都在这一天里,一较高下。看谁打得的猎物最多。谁就会被郡守封为“后羿射手”,赏银500两。披红挂彩夸街三天。我们一起去比试比试吧,看谁的箭术高明。”

    龙之裔一听来了兴致,在军校时他的箭术和枪法堪称双绝。天生双臂修长,神力无穷,视力极佳。要是真的获得500两银子,给了上官家也不算是白吃白住,现在身上就有几十块人民币,可是拿出来就和废纸一样。

    他皱皱眉头说:“好是好,我的箭术也不错的,就是没有一张硬弓,劲要大,射程要远的。”上官凌宇微笑着说:“兄台,原来我两个有相同的爱好,小弟也是酷爱箭术,我专门让瞿唐州里最有名的铁匠侯君打造了三张宝雕弓,都在一千石以上,我叫人拿来,兄台可以试试。如果合手就送给兄台。”

    上官凌宇双手奉上一张一千石的宝雕弓,精钢打造的弓身,龙之裔张开双臂试了试,还是可以的,柔韧度不错。不过就觉得力度不够,就又换了一张两千石的,还觉得力度差点儿,就换了最后一张三千石的乌金钛打造的宝雕弓,弓身有四尺长,乌黑发亮,没有任何装饰。

    龙之裔搭上一只精钢打造的箭,用力拉来,嘎吱!嘎吱!发出清脆的响声,龙之裔感觉挺合适,蛮不错的。在一旁的凌宇感觉脸红得有些发烧,自己说话太随意,本以为龙之裔长得文质彬彬的,像个读书人,怎么力气如此之大,双臂至少能力举千斤。

    可是这张弓花了1000两银子制成。自己一直当宝贝似的收藏着,今天一拿出来就要送人了,真是太舍不得。飞儿在一边偷偷地笑,还冲哥哥做了鬼脸。“兄台,小弟这张乌金宝雕弓的最远射程是60里,远远超出人视力所及,这种乌金材质绝非是我们世间所见到的那种乌金,而是在距今八百万年前,一颗巨大的陨石坠落在玉龙山顶,经历了八百万年的风蚀雨打,只剩下一小块,就这一小块乌金,柔韧度极佳,天生就是做弓身的绝佳材质,人间罕见,世上少有。简直是太名贵了,真称得上是稀世珍宝。我才让侯君用尽心血打造成这张宝雕弓,我一般都不会让别人用的,这不咱们一起去玉龙山狩猎,兄台施展一下绝技也让小弟开开眼界,看看龙兄的箭术如何精妙。”

    龙之裔一听就明白,人家不想给,当然心里喜欢是喜欢,也不能夺人所爱啊!其实从他心里本来也没想据为己有。马上递给凌宇:“上官兄,我们来个比试,你用那宝雕弓,我用我的枪。看谁猎取的猎物多。”说完,背上自己的特大号步枪,三人一起上路了。一路上三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好不快活。飞儿一直在取笑烧火棍怎么能打猎呢。

    快马加鞭,只半日行程,三个人就来到玉龙山脚下,这里也是剑南郡府所在地,三面环山,一面邻水,一条寛达二三十里的玉仙江横在剑南府的北面。使这处府地虎踞龙盘,易守难攻。

    三人来到街上,下了马,放眼望去,好个富庶繁华的大都市!连龙之裔这位多年生活在20世纪美国的人都不由得从心里惊叹这里的繁荣,简直太不可思议!道路两旁青石和汉白玉相间而砌成的高楼,直插苍穹,高度都在百尺上下,而且一幢连着一幢,一眼望不到边。

    洁白的汉白玉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熠熠的银光。买卖商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最显眼的几座酒楼,一丈见方的酒旗迎风飘摆,噗啦啦啦作响,巨大的金字招牌“剑南大酒楼”闪闪放光,高大的酒店厅堂金碧辉煌,好不气派!还有很多家绸缎商行,都亮出自己最精美的蜀锦,在明媚阳光的映照下泛出七彩斑斓的光芒,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青石板铺成的大街很是宽阔,约有一百尺,中间是车道,两边是步行便道。路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高贵华丽的香车不时从眼前辘辘驶过,留下浓郁的脂粉香气;雄健轩昂的骏马不间断地飞驰而过,打着响鼻腾起的一路烟尘;装饰精美的八抬大轿款款经过,留下那吱呦吱呦的和谐韵律。

    便道上的平民,三五成群,说说笑笑,慢慢悠悠,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安详的笑意。就连在路边草丛里嬉闹的几只流浪狗,长得都很肥胖健壮,皮毛油光锃亮,因为经常有屠户把不值得卖的骨头、碎肉都赠送给了这些“可怜”的畜生。龙之裔心里感慨万千,都说“乱离人不及太平犬”还真是啊!回头想想在中国的特殊时期动乱年代,被人追得就如丧家之犬,自己的性命都险些不保,现在却能够骑着高头大马游山玩水。大唐王朝真是一代盛世啊!

    (已经修改,不合适情节删去,请编辑大人审阅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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