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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宋高宗 第一卷颠沛流离路 第八章 围杀鹿群

作者:火星的弧度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16-05-26 02:32:15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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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耳倾听,踏、踏、踏、踏,类似《动物世界》中野牛狂奔的声音从山坡下传来,围猎行动正式开始了。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打猎,甚至是第一次在非动物园的环境接触野生动物,所以心底格外激动,有那么一点热血沸腾的感觉,心脏扑通扑通乱跳,想做的什么,但又手忙脚乱不知怎么做好。于是,我偷眼打量起张二郎,准备模仿这位专业猎手的动作,以便装的帅一点。

    只见张二郎身子半跪,一手拿着弓箭,另一只手放在地上,仿佛在感觉大地的脉动。隔了一会儿,他挑了挑眉,转过身子冲我们挥手,道,“鹿群来了,咱们比比,哪个射的多!”说完,他蹦起来,窜到一棵大树身后,硬弓上弦,满拉,俨然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

    李子明和王水鬼听张二郎这么说,也找了棵大树隐蔽起来,准备对麋鹿群来个偷袭。李敢的两个亲飞兵杜飞陆成本来也要加入竞赛,但被李敢凶巴巴的瞪了回去。李敢拿了把长枪,挺立到我身前半步,道,“大王,请您安心射猎,末将等誓死护得大王周全。”

    我被李敢气笑了,心说誓死个六啊,就一群麋鹿,到哪儿誓死去?杜飞陆成两个人箭法不差,一路上没少射猎野鸡野兔,现在让他们拿着红缨枪站我身边做肉盾,实在是太浪费了,而且根本用不着。不过,猎犬吠叫和鹿群奔跑的声音越来越大,眼看就要到眼前了,没工夫跟李敢讲什么道理,我赏了他一个白眼,学着张二郎的样子把弓拉满,屏气静心,等待猎物出现。

    只见坡顶先是冒出一个鹿角架,还不等我感慨好值钱的鹿茸,一头大个长毛动物突然跳起老高,扑塔扑塔向坡下冲来。定睛看过去,这动物个头比马略小,身形壮实似牛,脸如马、角像鹿、颈如骆驼,跑姿类疯狗。有趣有趣,怪不得麋鹿还有一个称呼叫四不像。

    这头大个四不像,应该是这个鹿群的头鹿,其他的麋鹿跟在它身后,陆续从坡顶跳出,扑塔扑塔,也被猎狗驱赶着没命的向坡下喷跑。别看只是一群鹿,那逃命的气势,也有点万钧的意思。

    我心想连二十几头鹿撒开丫子跑都这样壮烈,更不要说挥舞着狼牙棒的金军铁骑了,怪不得都说骑兵是步兵的天敌。打建国就没有马场的大宋,对付北方游牧民族可能已经注定艰难了,或许,只有火器才能真正扭转宋朝的劣势。

    我正胡思乱想着,狩猎经验丰富的张二郎突然大喝一声,射出了埋伏圈外的第一箭,箭声凛冽,跟在头鹿右侧的大块头雄鹿瞬间应声倒地,跌跌撞撞的摔出老远。李子明和王水贵射出了自己的第一箭,可惜都射空了。李子明性格勇悍,他见自己箭术不灵光,扔开弓箭,抄起长枪迎着跑过来的鹿群冲了过去。

    此时的我,已经瞄准头鹿前方3米,正要开弓,突然李敢特别大惊小怪的嚷嚷,“大王,您箭术怎么样?可别伤到自己人啊!”他这一拦气的我半死,一哆嗦,头鹿唰的一声,瞬间跳过我的瞄准点。我十分火大,但人家李敢说的确实有道理,李子明正准备跟鹿群近身肉搏,我这样射箭确实容易伤到他,于是,我恶从胆边升,也扔掉弓箭,抄起长枪,准备学着李子明的样冲过去用枪扎麋鹿。

    李敢吓了一跳,干脆抱住我的胳膊,急道,“大王,您万万不可上前啊!箭会射到您,鹿角会捅到您,铁夹会夹到您。”

    我怒火中烧,推了李敢一把,道,“李敢,我就那么倒霉啊!?你是保护我的,还是拖我的后腿的?”

    李敢一手拽我的胳膊,一手捡起地上的弓箭,塞给我,道,“大王,您还是用弓箭吧!末将知道大王箭术超群。”

    围猎场瞬息万变,李敢这么一问,一拦,一劝,最帅的猎杀时机早就过去了。头鹿已经不知被谁射穿脖子,静静躺倒在地。二郎也正在指挥,“大肚子!二石头!拽绊马索!”

    邱实、石二郎两个人拉紧他们负责的绊马索,长长的绊马索齐刷刷出现,将正在四散溃逃的鹿群围在中间。

    麋鹿们被猎犬追了半天,本来就够惊慌了,现在被捕猎队围杀,又失去了头鹿,俨然被吓得口吐白沫,只知道傻跑狂逃,哪儿能想到怎么对付绊马索?它们呆呆的直挺挺冲向绊马索,要么直接被绊马索拦住,要么前腿失力头朝下栽倒在地。绊马索周围,遍布铁夹陷阱,铁夹被触发弹起,紧紧夹住麋鹿,更使得它们动弹不得,一头头无助的躺在血泊中,全身抽搐,发出呦呦哀鸣。

    这时,张二郎和王水鬼也从大树后冲出来,张弓开箭,像射固定靶一样,逐一将麋鹿射杀。

    这时李敢算是放了心,松开我的胳膊,低头单膝跪地,恭敬道,“大王,请恕罪……要不您现在……”

    我狠狠的又推了他一把,扭过头不再理他。心说,本王也是有自己的价值观的,要是刚刚我拿着枪上去,那叫狭路相逢勇者胜,而现在上去补箭,感觉比较像恃强凌弱,我对这个没有任何兴趣。

    李敢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我,但他好像还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脸上还是一种欣慰的表情,他拱手道,“大王无恙,便是末将等的福气了。末将等点个火,您烤火歇歇?”

    李敢的两个亲兵,杜飞陆成,一个捡枯树枝,一个清理地面,很快便点着了一堆篝火,我和李敢盘腿坐在火边,烤着火看其他人清理围猎场。

    等到一切打扫完毕,天已经全黑了,二十六头麋鹿被堆成高高的一堆。邱大肚子愉快的分割鹿肉,十一名围猎队员聚在一起,烤火烤鹿,谈天说地。

    我赶走了李敢,让二郎三郎一左一右,分作我身边。二郎割下块鹿肉,沾了沾石片上的盐巴,往嘴里一塞,口齿不清道,“大王,俺们三郎猎杀了五头,都是不伤皮毛的一箭射中。三郎想把这五张皮子,献给大王。”

    我对射猎这件事的兴致已经被李敢彻底毁了。但二郎三郎的面子还是要给足的,于是我装得情趣盎然,道,“喔?一箭射中?待本王看看。”

    二郎一贯喜欢显摆自己兄弟,他见我感兴趣,十分骄傲,引着我到三郎射杀的麋鹿前,只见五头麋鹿果然皮毛完整,只是屁股和后腿颜色奇怪。我借着火把探头细看,原来三郎射鹿,都是当当正正的射麋鹿的菊花,两百斤的强弓劲力十足,射的麋鹿鲜血与屎尿齐飞。

    我瞬间就被恶心的脑仁生疼,心说,人家的神箭手都是左眼射进右眼射出,怎么我麾下的神箭手就是射菊花啊?今天过的真是太失败了,现在,不仅对射猎失去了兴趣,连胃口都没有了,但即使如此,我还得点头谢谢二郎三郎,看来领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悻悻的坐回篝火边,我冲李敢挥挥手,道,“过了今晚,咱们就回去。”

    李敢听我这么说,松了口气,一脸大王你终于浪子回头的表情。

    二郎三郎听说要回去,便张罗着写便条,再把便条塞进猎犬项圈,派两条猎狗出去叫帮手来搬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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