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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大人,肉跑了! 我不是唐僧,我的肉不能吃 0126 更肥,更能吃

作者:六六吃糖团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19-07-17 10:03:13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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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几人又就瘟疫问题研究了会儿,然后忧心忡忡的散了会。

    他们虽然进化后忘记了自已本来的身份,也失去了前尘往事,成为全新的新人类。

    但他们都记得,进化,正是源于一场到现在也没能找出科学依据的瘟疫。

    尽管他们觉得自已都高人一等,但那种进化的痛苦,却再也不想有了。

    因此,他们对瘟疫这种事十分的紧张。

    而当第一区这边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情形,很快就传到了第二和第三区。

    本来不过是萧瑟和范西东的不靠谱猜测,再被汪真人听个一知半解,过度解读,搞来搞去却像是定了性似的,整个东亚区都形成了防火防盗防喜欢的风气。

    远在永夜城的唐笙自然不知道这一点,否则会笑掉大牙。

    看看通讯器上的日期,她已经进入永夜城一个多月。

    对,正式成为永夜城的居民后,她获赠了少量物品,就像末世前打网游的新手大礼包。

    有一件武器,是一把锋利的折叠刀。

    打开后有重量,很衬手,质量好,还很钢,是提防外出时遇到低阶者时自保用的。

    子弹是消耗品,资源有限,所以枪支是奢侈品,非出重要任务的人不能携带。

    一个小小的急救包,里面有搞感染药,强心针类的针剂,还有特殊的一种胶布。

    如果伤口比较大,贴上去会立即止血,还起到缝合的作用。

    几个胶囊,是水和食物的替代品。

    一张不知什么材质的毯子。

    相当轻薄,折起来巴掌大,但展开后可以御寒,防雨,防电磁线。

    最后就是那个通讯器,可以做手机、记事本、时钟,定位导航等用途。

    其实和末世前的智能手机差不多,只不过才一粒钮扣这么大,抚一下就能自动识别指纹和开关。

    而且结实抗造,据说关键时刻还可以爆炸。

    提防陷入僵尸海洋或者被高阶者抓走时,零碎受苦。

    没有人愿意被活吃了。

    也没有人愿意被严刑拷打。

    何况是在这个相当C蛋的世界里啊。

    而一旦有了初始设定,就像灵宠认主,这通讯器就再也没人可以使用了。

    这意味着通讯器的极度人性化,而且保密。

    无论从体积,速度还有智能化上,都比手机强太多了。

    不过唐笙对它的保密功能始终持怀疑态度罢了。

    末世前有黑客,末世后设备更高科技,相信黑客也会升级。

    “万一你不幸被丧尸咬了,只要五分钟内服用这个抗感染药物,就可有效阻断99%的病毒蔓延。随后只要再观察两个小时,就可以证明你没有被感染,也就可以不被人道主义毁灭了。”金真真给唐笙解释。

    说这段话时,她的神情也很轻松,甚至还耸耸肩。

    可见不管是在末世还是末世后,人命都是极其微贱的东西。

    人们被迫的,早就看淡了生死。

    现在不是有今生没来世的问题,而是有今天没明天。

    谁也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是否看得到明天的太阳。

    当然太阳不是每天出现,永夜城里的人不出城也基本看不到。

    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为了生存可以尔虞我诈,但在生存之外就相当自我。

    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喜欢谁,讨厌谁,都不愿意隐瞒。

    短暂的生命和肆意的人生才比较搭嘛,哪有时间虚伪。

    所以,唐笙很清楚自己在永夜城中的人缘,毕竟好恶大家都摆在明面儿上。

    孩子们大多喜欢她,因为唐老师的课特别有意思,会讲些遗留书本或者努力保留下来的电子文献中没有的东西,给他们描绘了一个从前的世界。

    正常、美丽、幸福,重要的是极其丰富的世界。

    那时,唐笙也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对世界和社会,以及环境诸多抱怨。

    只要存活到现在才发现:那是生命里多么站好的馈赠。

    可惜,那本不是人类应得的,结果还被人类破坏了。

    当然啊,燕子这种熊孩子是憎恨她的,因为她从不会因为谁年纪小而迁就。

    那孩子犯再犯熊时,被她狠狠修理了好几次,现在见了她都绕着走。

    基本上只有可爱和善良,才是她让步的条件。

    至于说成年人……

    大部分普通人对她比较冷漠,即便不讨厌,也不亲近,把她当成外来户看待,很难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接纳。可以说,永夜城很排外。

    大家彼此不远不近,也算相安无事。

    战士们之中,金氏姐弟是喜欢她的,特别是当她把压缩饼干送给金处处几块后,这小伙砸就更喜欢她了。

    话说在这样的时代,没有人有减肥的苦恼,所有人都偏向瘦削。可金处处同学不同,也没见他比别人多吃多喝了,可就是胖胖软软。

    有时候唐笙甚至想:幸好金处处不在第一区,不然李小山一定会拿他来做残酷的科学实验。以调查他身体机能有特殊性,然后人为移植到别人身上。

    身体会自动多储存,少消耗,是相当完美的结构。

    要知道在原始社会,人类壮不如牛,速度快不如熊,即不会飞,感官也不强大,可最终却征服了一切,成为食物链的最顶端,就是因为更肥,更能吃,消耗少,耐力也更强。

    说白了,就是耗赢了其他动物,简直是哺乳类动物最强的生活方式。

    剩下的压缩饼干,她做为课堂奖励,给了好好做作业的学生。

    除了金氏姐弟外,因为她和小熊关系好,就顺手捕获了熊大和熊二两兄弟的好感。

    其实大部分战士对她也还算可以,就算不喜欢的,至少也不针对。

    除了以鬼妹为首少部分。

    他们把她当成异类,处处提防。

    这感觉,比她在新人类中还不如呢。

    至少在那边她还可以无耻耍赖,还可以狐假虎威。而在永夜城,她得注意个人形象,也没有人无限度给她撑腰。

    宋昊扬自然是喜欢她的那一派,可永夜城里有宋昊扬不接受的人吗?

    在唐笙看来,宋昊扬是那样完美,那样宽容公平又温和,反而因而显得缺乏生命力。

    反而和司马乱那种比真人多口气儿,比僵尸多点感情的人相比,她更喜欢后者。

    …………糖团子的话…………

    旧说书的经常说一句话: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现在回到唐笙的枝上了。

    啥时两枝并一枝?

    答曰: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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