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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书 尘世多纷乱 16圣女的爱情

作者:钨铭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19-04-28 17:28:34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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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我心里一点也不紧张,因为,那些人就是我找的演员啊!

    我特意从宫中找的会演戏的太监。

    所谓演戏,一定不要轻,也不能重,而是要自然,这是一种天生的本领。而且我特意找了不凶狠的演员,如果我找禁军里那些五大三粗的家伙,那哪儿还有什么“英雄救美”啊,全把英雄吓跑了。

    我一脸惊慌,对圣女说:“不要惹他们,这些都是小流盲,看你漂亮就调息你。我们不要暴露,走了就行。”

    她说:“好的。”

    我拽着她走。

    那些小流盲依然银笑着跟着我们。

    他们的任务也很难啊,不能调息太厉害让圣女生气,也不能调息得不厉害,没有让人救的欲望。

    他们的动作突出一个字“贱”,这样要让人恨;同时不能突出“狠”,不能让人怕;甚至还要突出一个字“弱”,这样才能让人揍他们。

    那些人一直若即若离地骚扰我们,都跟了半条衣市了,还是没有来救人。

    他们好尴尬,依然在继续骚扰——因为我没发话呢,他们哪敢不骚扰。

    他们用尴尬的表情看着我。

    我使了一下眼色。

    他们于是就说:“这小妞挺倔呢,我们去骚扰别人吧。”

    于是他们就一哄而散。

    圣女说:“这些人,真该死,坏透了。”

    但是她的表情可和前些天命令烧死“假先知”时的表情不一样啊。

    -

    -

    我们刚走一会,又来了另一伙小流盲。

    当然了,那是我的后备计划。

    我这人做事一向滴水不漏,当然要把情况全部想好。

    他们继续骚扰。

    我:“哎,漂亮也是一种罪啊,是引人犯罪。”

    圣女:“是啊。”

    我努力忍住没笑。

    他们一路骚扰,方式和第一拨人一样,不过这些后备演员表演得有些浮夸,没有主力演员表演得自然。

    没办法,不然他们怎么只能做后备演员呢。反正圣女又没经历过骚扰,她分辨不出来的。

    我想,我大明的治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那些骗人失体的渣男们跑哪儿去了?你们赶紧出来“英雄救美”啊,这儿有个纯洁而无助的少女呢!

    眼看着一条衣市走到了头,看来今天算失败了,只能等下午或者明天继续被调息。我不可能让圣女在街上逛个两三遍啊!

    那些小流盲正要跑的时候,一个声音传来:“大胆贼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欺负良家妇女!”

    哇,跟我想得一字不差,都怀疑他是我派过来的内应。

    定睛一看,一个士族青年,瘦瘦弱弱的,看衣服不算大士族的,连个跟班都没,和想象中红唇白牙的狂蜂浪蝶不一样啊。

    那几个小流盲夸张地喊:“你是谁,难道想英雄救美吗?”

    等一下,我可不是这么教他们的啊!我说让别人英雄救美,可是这只能做不能说啊,你都把“英雄救美”说出来了算什么啊。

    有个小流盲演员还临时现场发挥,银笑着去摸圣女的脸。

    我都没摸过圣女的脸!而且这也太俗了吧,你当这是小说吗?

    我只好说:“你们不能这样啊,我家大小姐还没订婚呢!”

    那些小流盲更加嚣张了,他们甚至围着那个青年。

    那个青年有些紧张,他哆哆嗦嗦地说:“赶紧闪开,不然我报官了!”

    他甚至在往后退。

    那些流盲围起他来。

    那个青年想逃出去。

    这情况不对啊,好容易来个英雄来救美,你们怎么能棒打鸳鸯,我昨天怎么教的你们?你们演过火了!回去罚死你们!

    我准备硬着头皮把他们赶走。

    圣女却大喊一声:“你们快闪开!不然要你们好看!”

    那些小流盲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我。

    我使了一下眼色,小流盲们乖乖地走了。

    这场表演,我给59分,不及格,把好好的“英雄救美”演成了“美救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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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女看着青年。

    青年看着圣女。

    却不说话。

    都很尴尬。

    我更尴尬。

    我:“我家大小姐过来买衣服,今天多谢谢你啊。不知该怎么称呼你?”

    他:“哦,我是高陵县刘子俊,今天来长安县找同学玩。”

    我:“原来是刘公子,不知你在哪所大学读书?”

    他挠挠头:“我没上过大学,读完高陵高中就不读了,我是来找原来的高中同学玩。”

    我想也对,大明就六所大学,不是大士族根本就进不去啊。

    我:“今天多谢刘公子相救,如果公子不来,后果不堪设想啊!”

    他:“哎,哪里哪里。”

    我:“我看中午了,我家小姐请你去吃下饭,聊表寸心。”

    他:“这样不好吧。”

    我:“为什么不行!不这样的话,我们心里也过意不去呢,而且如果人人都不会感恩,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简直不敢想象。”

    他:“也好吧。”

    此时圣女却说:“这样不好吧。”

    我一口血堵在嗓子眼,马上要吐出来!

    我:“这是礼仪呢,大家都这样,一定要入乡随俗呢!”

    她:“那好吧。”

    -

    -

    于是我们去了一家酒楼吃饭。那家酒楼不高不低,不大不小,人不多不少,反正就是谁进去了也不会注意,也不会被干扰。

    他们都不点菜,我只好自己点了一大桌子菜。我把他们两个的凳子放着很近,自己的凳子离他们老远。

    我对店小二说:“再来一壶清酒。”

    刘子俊:“这个……我不会喝酒呢。”

    我想说:“那正好啊!喝醉了刚好乱性。”

    我说:“那是清酒啊,和啤酒一样,没度数的,没关系的,当饮料喝。你一个大男人一定不喝饮料的是吧?”

    其实清酒度数比啤酒大多了,两壶清酒就顶一壶白酒,而且清酒喝起来很淡,却后劲十足。

    他们两个吃了点菜,喝了点酒,然后就开始说话了。

    越说越热闹。

    那个小青年还真懂点知识,虽然都是县立高中骗人的东西,但还是多少懂点。

    不一会,那个小青年开始背起唐诗宋词来。皇家钦定唐诗宋词也就三百首,我三岁就背全了,他还在这里卖弄!

    让我惊奇的是,圣女居然也会吟诗。而且,她吟的不是皇家钦定唐诗宋词,而是别的,似乎都超越了我的《唐诗宋词元曲三万首》,我还以为她就会背一本《圣书》呢!

    刘子俊也非常惊奇,说:“我从没见过一位小姐能吟诗呢,而且这诗我还没听过。虽然我没听过,但我能听出来这是极好的。这是你写的嘛?”

    圣女笑着说:“我哪会呢,这是鱼玄机写的。”

    刘子俊:“谁?什么鱼的鸡的,我没听过啊。”

    圣女笑着说:“没什么啦。”

    刘子俊:“请问小姐芳讳,且是那家人士?”

    圣女:“这……”

    我赶紧说:“我们家住在长安城宗庙区324号,我们家主在朝廷当差。”

    刘子俊:“哦,原来是朝廷大臣人家,怪不得小姐这么有学问。”

    他们又开始热闹地交谈。

    我自己在一边低着头吃饭。突然,耳边传来了圣女娇羞的声音:“叫我秦儿就行了。”

    我满口的猪肉差点吐出来。我都不知道!她居然告诉了外人!你不是说圣地的人不让你说嘛!这才一个时辰不到就全出来了!

    他们一壶清酒喝个精光,人却还没醉。我后悔只要了一壶。

    我要了刘子俊的地址——京畿省高陵县城吉祥大街61号刘府,同时给了圣女的地址——长安城宗庙区324号。那幢大楼就是神教总部,圣女有时候住那里,有时候住皇宫,我总不能把地址写成皇宫天启宫吧?那还不把人家吓死?

    他们挥手告别,我把圣女带回总部。

    她回去后倒头就睡。

    -

    -

    晚上的内廷集会,我把这事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说的时候差点把那些人笑死!还有几个笑得喘不上气来。

    李飞羽怪叫:“公子,请叫我秦儿——。公子,不要这样吧,人家好害羞呢——。公子,不要脱奴家的衣服哦——”

    赵余央:“没想到你还会乱点鸳鸯谱!”

    我:“我有什么办法,天生的!等我在皇宫混不下去了,我就去红娘,也算是给世界做贡献呢!”

    赵余央:“哈哈,做龟公还差不多。”

    我:“谁像你这么没志气!我做就要做老鸨!”

    “哈哈!”里面笑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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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本来打算分别冒充他们两个写信,觉得他们两个太害羞了,可能不敢自己首先写,恐怕因缘就这样断了。可第二天神教总部就收到了高陵县的信!西安县的黑市有专门送信的人,而且高陵县很近,因此信来得很快。

    我私自拆开信。字还凑合,看起来不算纨绔子弟的字。信写得好酸,不过圣女可能就爱这口,谁知道呢!

    我把信重新封好,给了圣女。

    她看了脸一红,跑了。不一会就写了一封回信给我。

    我继续拆开看,更酸,不过可能刘子俊喜欢。难道热恋中的人都是昏了头的人?

    我派禁军给她送过去。禁军速度极快的,半天就送到了刘府。

    刘子俊继续用黑市的人往长安城送信。

    两个星期后,历经十几封越来越酸的情书,他们终于第一次约会。地点依然是他们第一次吃饭的酒楼。不过当天啥事也没发生。

    从此,他们经常幽会。不过还是啥事也没发生。

    把我的心急得啊,你们倒是赶紧上啊,磨蹭什么啊!

    有一天,不知道圣女来月事(圣女有月事吗?)还是啥的,一脸不高兴。

    刘子俊逗了她半天,她也不说话。刘子俊就用吃剩下的鸡骨头拼了一个吹胡子瞪眼的骷髅,说:“秦儿,你看这像不像你!”

    圣女撅着嘴说:“我看像你!”

    刘子俊指着骷髅头上的“小辫子”说:“你看,还有你的小辫子!”

    于是他们就用拳头打了起来,打着打着就抱在一起。

    大门外的大黄狗一直盯着他们的骨头看,它心里肯定想:妈的干什么呢,有什么意义啊,赶紧扔骨头啊!

    还有一天,刘子俊问圣女:“你最喜欢什么?”

    圣女想了一会,说:“读书。”

    我心想,不就一本圣书,你喜欢读个毛!

    圣女问他:“你呢?你最喜欢什么?”

    刘子俊:“你!”

    圣女:“讨厌!”

    然后又开打,最后还是抱在一起。

    完全把我当成电灯泡!

    大概又过了两个星期,还是在长安县的酒楼,那天风雨交加,我们一直避雨到晚上,然后我们三人开了三个房间睡。

    淅淅沥沥的深夜,圣女偷偷溜进了刘子俊的房间。

    她还左顾右看,还在我窗下偷听了一会儿,像做贼一样。

    我想,比想象的快多了,还以为至少几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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